(一)业务说明
退费业务是指已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培训费、项目费以及教职工周转宿舍预交房租等的退款。退费业务需提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退款证明单>(以下简称退款单)及所交费用的收据。
(二)学历生退学费业务办理程序
1. 本科生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休学或退学申请,经批准后由学院出具批准文件转交教务处办理休学或者退学手续;
(2)教务处将休学退学通知书返至学院后再通知学生签收。
(3)学生本人持休学或退学通知书、学费收据到收费科办理退费。
特别说明:办理休学的学生可将已缴纳的休学期间学费转至返校后的复学年度。
2. 研究生
学生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退学申请表>并交到研究生院,经批准后学生本人持该申请表、学费收据到收费科办理退费。
3. 夜大学生
学生到继续教育学院办理退学手续,学院开具退款单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学生本人持填写完整的退款单及学费收据到收费科办理退费。
特别注意:根据国家规定按月计退学费
(三)退宿费业务办理程序
1. 本科生及研究生
(1)按照(二)中的程序完成休学或者退学手续的,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还需到后勤服务集团物业中心(宏远楼1157房间)办理退宿手续。物业中心开具退宿证明单(需一式两份);
(2)学生本人持退宿证明单及住宿费收据到收费科办理退款事宜,收费科将按照国家规定按月计退宿费。
2.教职工办理预交房租退费
在办理入住学校周转宿舍手续时需预交房租,在搬离周转宿舍时应先到资产处房管科办理退宿手续,由房管科开具退款单,并经资产处负责人签字后,退款申请人本人携带填写完整的退款单及预交房租收据到收费科办理退费。
(四)学历生出国培训项目费退费业务办理程序
1. 在校统招生因个人原因退出项目而申请退款的,请先到国际处或项目组织单位办理退项目手续,同时开具退款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如因项目本身发生变化而涉及差额退款的,还需国际处或项目组织单位开具差额退款说明以及退款学生名单,并加盖本部门公章。
2. 退款申请人本人持填写完整的退款单(一式两联)、缴费收据以及差额退款说明(如有)到收费科办理退款。
(五)非学历生学费培训费退费业务办理程序
1. 非学历生是指除统招生以外的各学院短训班、研究生课程班的学员。因退学或休学办理退费时学员需先到各学院短训班课程班管理办公室开具退款单(一式两联)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2. 退款申请人本人持填写完整的退款单及交费收据到收费科办理退款。
(六)发票丢失办理退费的程序
退款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丢失发票的,除完成上述(二)至(五)分类中的手续外,还需详细填写发票丢失说明。退款申请人持填写完整的发票丢失说明到收费科办理退费手续。
退款单模板见财务信息网下载中心<收费6-退款单>
发票丢失说明模板见财务信息网下载中心<收费7-发票丢失说明>
(七)学生贷款退余额的程序
学生贷款退余额是指学校将收到的学生贷款总额超过学生缴纳学宿费的差额部分,退还给学生的业务。
目前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贷款(学生向生源所在地的银行申请的助学贷款)和校园地贷款(由学生处联系学生校园所在地的银行为学生办理的助学贷款)两种。
该业务由收费科统一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1. 学生贷款由金融机构汇入学校账户后,收费科依据学生处提供的贷款名单与财务收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查,整理出待退款学生名单及具体退款金额。
2. 学校财务处通过网银办理退款,贷款的余额统一退入学生的建行龙卡中。
说明:退费前,财务处会在财务信息网上发布退款通知并附退款名单,请申请贷款的学生在查看通知后及时查询银行卡内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