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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发放涉税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线上发放]

凡持有境内银行卡的人员必须通过境内银行卡接收劳务报酬,经办人员必须通过财务处薪酬发放系统线上填报发放。

一、境内人员:国籍(地区)为中国

1.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2. 填报要求:姓名及证件号码务必正确填报。姓名当中不能包含数字、英文字母、空格等特殊字符,居民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

3. 发放方式:通过财务处薪酬发放系统线上填报后自助投递发放。

二、境外人员:国籍(地区)为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国籍或地区,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

1. 证件类型: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填报要求:姓与名的顺序、大小写及证件号码等信息务必正确填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填报9位字母或数字(若通行证证件号码为11位,则填报前9位,最后2位是换证次数无需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填报8位数字。

3. 发放方式:通过财务处薪酬发放系统线上填报后自助投递发放。每次发放时需提供证件首页复印件随附校外劳务或学生薪酬发放表一起投递。


[线下发放]

无境内银行卡人员需通过线下流程发放。

1. 填报材料:报销单、证件首页复印件、《短期外聘外国专家劳务、课酬等现金发放计算表》。附表详见财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劳务、稿酬、短期外专、出国外汇—财支3表。

2. 发放方式:每次发放时需提供证件首页复印件及《短期外聘外国专家劳务、课酬等现金发放计算表》一式三份至财务处(诚信楼923)备案后方可通过线下流程发放。(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备案,请将所有材料复印好随同报销单一起投递)

[注意事项]

1. 薪酬发放系统劳务申报界面标红色*的位置为必填项。

2. 薪酬发放系统中2019年4月前已经发放过劳务的人员再次发放时需要补充完善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等信息。

3. 姓名及证件号码务必正确填报,由于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正常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后果自负。首次确定申报后将无法在校内修改;确需更改的,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主管税务局修改。

4. 务必准确填报经办人、办公电话、相关人员手机号码等信息,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