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2005]21号令的有关规定,学生不允许无故拖欠学费及住宿费,另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宿费的将不予注册。为做好在校研究生、博士生 2014—2015学年学费、宿费的交费注册工作,现将具体交费注册要求通知如下:
1、 2014—2015学年学费、宿费交费继续采取委托建设银行通过“龙卡”扣款交费的方式。
请将新学年学费、住宿费(虹远楼900元,虹远楼以外750元),务必于2014年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按应交学、宿费扣除贷款金额并多存1元的数额存入“龙卡”。学校委托建设银行对学费和住宿费进行集中扣缴。学生新学期开学后到所在学院领取交费收据。
2、请各学院务必凭财务处提供的交费名单,为交费学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无故未交费的学生应缓办注册手续。
特此通知,感谢合作!
研究生院
财 务 处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