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附件1)要求,现就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教职工、学生等凡2019年度从我校获取收入的人员均可能涉及。需要办理和不需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人员范围请详细阅读《公告》。
二、办理时间
根据朝阳税务局工作安排,我校2019年度汇算清缴专属办理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至5月15日,请各位师生尽量于上述时间操作办理。在此期间没有办理的,务必于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
三、办理流程
打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注意更新到最新版本),注册登录后,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系统将根据个人情况进入申报界面,请根据提示完成。建议填报方式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可以自动带出已申报数据。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3、4。
四、重点说明
1、我们为教职工申报的收入为计税收入,即为教职工申报个税时已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职业年金等项目进行扣除,因此若无特殊情况,我校教职工专项扣除及其他扣除项目数额为零。
2、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进入工资薪金对应详情界面重新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单独计税”进行试算,比较哪种方案更划算进行选择。(年终奖为2019年初发放的奖金)
3、若您2019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未填写,可以在专项附加扣除详情界面内点击“新增”,填报以后可以退税差。汇算清缴为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的最后时限,逾期将不能再享受扣除。
4、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绑定银行卡建议选择一类银行卡,否则可能存在退税失败风险。一类卡问题您可以咨询电话银行、银行网点,或登录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五、特别提示
“申诉”不是“申请退税”,申诉后这条信息就没有了且无法恢复。若个人对收入查询结果存在疑问的,先通过财务处信息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核对;仍有异议的,请及时联系财务处进行核实。切勿随意“申诉”,以免影响本人正常办理汇算清缴。
附件1: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2065/content.html
)
附件2 :个税年度汇算办税指引
附件3 :个税年度汇算申报操作指引(个人自行申报手机APP端)
附件4 :个税年度汇算常见问题
附件5 :个税年度汇算百问百答
财务处
2020年4月20日